?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是行業行政法規,即國家環境保護部2008年第44號文件。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現批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和《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由國家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 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
? ( GB 12348―2008 代替GB 12348-90,GB 12349-90 2008-10-01實施),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工業企業噪聲污染,改善聲環境質量,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對GB 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和GB 12349-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訂。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企業和固定設備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噪聲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等對外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也按本標準執行。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34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