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鑒于全省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場所危險廢物標志不規范、不統一的現狀,為了進一步規范全省危險廢物種類標志和貯存場所標志,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場所及包裝物、轉運設備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標準,制定本指引。
1、警告圖形符號。本文所指警告圖形符號是用于提醒人們注意廢物貯存、處置過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號。
2、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是指危險廢物產生、臨時存放、暫時存放、貯存等有危險廢物短期或長期存在的場所。
3、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是指危險廢物再利用、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的場所。
4、貯存設施。指按規定設計、建造或改建的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廢物的設施。
5、容器。指按標準要求盛載危險廢物的器具,包括桶、袋、箱、框等等。